发布时间:2024-11-16 13:42:50 来源: sp20241116
中新社 北京6月27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6月27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董云虎受贿一案。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2002年至2023年,被告人董云虎利用担任中央外宣办七局局长,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上海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土地出让、企业经营和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8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董云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董云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董云虎生于1962年12月,浙江人,2023年1月当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仅隔半年时间,官方通报其在任上被查。董云虎是中共二十大后首个被查的正部级官员。
2023年12月,官方通报董云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违背党中央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政协委员资格等私相授受,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以及“搞迷信活动”“搞权色交易”“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大搞权钱交易”等。(完) 【编辑:胡寒笑】